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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能不能申请商标-法律规定县级以上的行政区

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次数:


县市能不能申请商标-法律规定县级以上的行政区

法律规定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不可作为商标注册。请问是否包含县名,一个县的名称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吗?

1 “陶瓷”不可以注册。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可以注册,其次“陶瓷”属于通用名称,同样不可以作为商标注册。2 如果江明陶瓷有其独有的特点,可以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对“江明陶瓷”申请证明商标,供当地陶瓷生产者共同使用3 个人可以注册“XX陶瓷”,“XX”必须有可注性,“陶瓷”2字必须放弃专用权,使用时可以加注“江明”2字表明产地,比如“江明XX陶瓷”其中只有“XX”是你的商标

法律规定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不可作为商标注册。请问是否包含县名,一个县的名称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吗?

这个不可以注册,江明是县级行政区划名,陶瓷是商品统称,必须放弃专用权

地名为什么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为什么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人们大多热爱自己乡,中国人尤其如此,以至在为自己的选择商标时,首先想到的常常是地名。但是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这就使得地名作为商标受到了相当的法律限制。地名不能作商标是因为生产者常常要在商品上标明商品的产地,当用地名作商标时,往往使人搞不清其为商标还是产地名称,因而不具有显著性。另外,本地企业用外地地名作商标时,还可能使消费者对商品的产地产生误认,给消费者带来较多的不便。因此,虽然《商标法》在修改前未禁止地名作商标,但商标局却早在1983年6月开始就要求不要将地名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了,1988年1月30日修改后的《商标法实施细则》更是对此予以明确。所以《商标法》在修改时将地名纳入了商标的禁用范围。但是,《商标法》第十条还同时规定,具有其他含义的地名作为商标使用是不受禁止的。所谓的其他含义,实质应指其第一含义,如“凤凰”,其第一含义是传说中的一种鸟,当其使用在商品上时,人们也首先针将其视为商标,而不是产地——湖南省凤凰县。《商标法》在规定地名不能作商标的同时,为维护法律的延续性,维护注册人的工业产权,还规定:“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除上述内容外,《商标法》第十条还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地名为什么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你好,裕阳知识产权为您,地名可以作为组合部分注册,县级以下名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县级以上不可以。不能注册商标也是怕误导消费者,一般商标带有县一级以上地名的,消费者会误以为是当地有名的商标,这是不公平的。

地名为什么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知委会为你解答:根据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这就使得地名作为商标受到了相当的法律限制。地名不能作商标是因为生产者常常要在商品上标明商品的产地,当用地名作商标时,往往使人搞不清其为商标还是产地名称,因而不具有显著性。另外,本地企业用外地地名作商标时,还可能使消费者对商品的产地产生误认,给消费者带来较多的不便。因此,虽然《商标法》在修改前未禁止地名作商标,但商标局却早在1983年6月开始就要求不要将地名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了,1988年1月30日修改后的《商标法实施细则》更是对此予以明确。所以《商标法》在修改时将地名纳入了商标的禁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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