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次数:次
商标权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根据《商标法》第九条、条规定:
第三十九条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
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
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能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该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商标权的期限具体为多少时间?
商标权,是指商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排他的权利。在由于商标权得实行注册原则,因此,商标权实际上是因商标所有人申请、经商标局确认的专有权利,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那么商标权内容包括什么呢?第一专有使用权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最重要的内容,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商标权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独占性地使用核准的商标,并通过使用获得其他合法权益。专有使用权具有相对性,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2、禁止权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3、许可权许可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使用是商标权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方式。4、转让权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按照一定的条件,依法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应由双方签订合同,并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公告后方为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