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次数:次
商标法有关国旗作为商标
国旗是国征和标志,承载着尊严与,每个公民和组织,当尊重和爱护国虽然生产与销售过程中存在着商业载体,但不能用于商业广告行为或商标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第十八条 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国旗是国征和标志,承载着尊严与,每个公民和组织,当尊重和爱护国虽然生产与销售过程中存在着商业载体,但不能用于商业广告行为或商标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第十八条 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国旗是国征和标志,承载着尊严与,每个公民和组织,当尊重和爱护国虽然生产与销售过程中存在着商业载体,但不能用于商业广告行为或商标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第十八条 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商标法》规定:条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名称、、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商标法》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