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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三十条如何复审-如何请求对商标异议复

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次数:


商标法第三十条如何复审-如何请求对商标异议复

商标异议复审流程是怎样的??
对于职业代理人结合相关、法规和代理经验的综关之后,认为可请驳回复审的,一般如下资料: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2)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当地邮戳要清楚);
(3)申请人资质(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5)申请商标之“突出使用”的所有相关材料、照片、合同等复印件;
商标驳回复审的流程:提起申请→准备资料→向商标局提起复审申请→形式审查→同意/不同意
容易误认的商标复审法律依据怎么写
驳回复审从收到驳回通知之日开始,你7月1号收到的到7月14号期满,一日是节假日的顺延,你的应该在7月15号递交驳回复审申请书,
商标注册被驳回,复审如果再次被驳回后的几个法律问题
我公以XX申请注册,申为XX(以下简称申请商标),指定使用/服务是第X类的“XX ”商标局受理后,于X年X月X日以第X号通知书引证XX已经注册的第X号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近似,驳回了申请人的申请。
申请人于X年X月X日收到商标局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对此裁定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特向贵会提出复审申请,请予以裁决。具体理由如下:
如何请求对商标异议复审
我公以XX申请注册,申为XX(以下简称申请商标),指定使用/服务是第X类的“XX ”商标局受理后,于X年X月X日以第X号通知书引证XX已经注册的第X号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近似,驳回了申请人的申请。
申请人于X年X月X日收到商标局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对此裁定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特向贵会提出复审申请,请予以裁决。具体理由如下:
商标驳回复审流程有哪些

收到通知之日起十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予公告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法第三十条如何复审-如何请求对商标异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