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表填写-商标申请时“商标说明”如何填
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次数:次
商标申请时“商标说明”如何填写?纯汉字或字母时如何填
“商明”的填写:
1请人应当根据实际填写。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应当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2、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3、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
4、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5、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附送肖像人的声明书。
扩展资料:
商标注册申请需要提交注意事项:
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印刷。对于手写的商标申请书件,商标局不予受理。
2、商标图样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且申请人的名义公章应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3、递交申请前请仔细检查申请书,递交后不得改动。填写错误需提交《更正商标申请/,应当附送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说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标
的商标申请书如何填写注册申请书要求
1、“申请人名称”栏的填写
企填写企业名称,注意须与主体(身份明文件登记的名称保持一致。
个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填写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
2、“申请人国籍/地区” 栏的填写
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应规范正确地填写国籍或地区。
3、“申请人地址”栏的填写
企业: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个人:身份证地址或通讯地址均可。
4、“代理机构名称”栏的填写
代理机构名称应当与所加盖的代理机构章戳保持一致。
5、“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 国内接收人地址、 邮编”栏的填写
“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邮政编码”栏供外国申请人填写。外国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国内接收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
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6、“商标申请声明”栏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以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本栏声明。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内容进行选择,并附送相关文件。
7、“要求优先权声明”栏
《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