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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标注册疑难问题-美国商标注册出现驳回都

发布日期:2022-11-06 浏览次数:


国际商标注册疑难问题-美国商标注册出现驳回都

美国商标注册出现驳回都出哪些问题了?
一.商品/项目的选择

虽然美国制提交申请的商品/服务的个数,但是由于“使用”原则,因此申请人在选择商品/服务时一定要限定为确实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切不可认为提交的商品越多,商标保护的范围就越广,从而选择一些根本没有在生产销售或提供的服务。这样做很可能会导致整个商标被撤销。

另外,美国虽然遵循国际尼斯分类,但是其商品服务项目往往比尼斯分类中的商品服务项目要求更加细化。比如,商品“计算机周边设备”是尼斯分类中规范的商品项目,但是该项商品在美国不能被接受,原因就在于商品“计算机周边设备”的范围太宽泛,不具体。如果要想被美国专利商标局接受,必须细化到“键盘、鼠标、调制解调器、扫描仪、打印机等等”。我们建议申请人在选择准备申请的商品/服务时,可以提供该商品/服务在行业内的通用名称,而不必刻板的按照中国商标局出版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提供的商品/服务名称来进行选择。

二.美国商标注册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查询:建议客户在注册之前先查册,查册分为文字和图形查册,有文字和图形的要分别查册。

2、回执:商标申请的基本资料递交到移民局后应该说很快就可以拿到,一般在一周左右,拿到回执后商标即可在网站上查到。

3、已经在美国使用的商标须递交的使用证明:基于已在美国使用的,提供最早在美国使用的日期;一件能显示商标在美国使用的任何样本。提交的资料要能体现的确是在美国本土使用过。例如:出口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1333433626466到美国时的海关报关单,在美国参加展会的门票,在美国的宣传资料,在美国商店销售的相关资料,中美之间才的采购合同……(一定要真实,不然被发现,在美国的其他商标也会被撤消)

4、使用证明的提交是在公告以后,要求申请人公告宣誓:签字盖章。

三.美国商标注册后需要注意的问题

1、提交商标继续使用的声明

美国商标法第八条(b)指出,以本法第十二条(c)规定予以公告的注册商标,注册人应于注册后第六年届满前一年内(即商标注册后的第五年到第六年间)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使用声明,声明该商标在商业中继续使用在指定商品/服务上,或声明注册人未使用该商标是基于其他特别事由,并且这种未使用并没有放弃该商标的意思。否则,在自注册公布之日起第六年届满时,美国专利商标局将撤销该商标注册。

在实践中,我们不难发现很多注册人都没有注意或重视此项规定,认为只需要等10年有效期届满前进行续展就可以维持该商标的有效性。因此造成了一大批美国已注册商标因没有及时提交继续使用证明而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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