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06 浏览次数:次

卖别人的品牌用自己的商标可以吗,还是自己贴牌生产
首先需要办理商标注册,再与厂家协商。
明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以盈利为目的销售,侵权,不但要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销售了“不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且能够提供该商品的合法来源,仍然构成侵权,需要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即停止销售、销毁产品),但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
(一)商标注册人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可以。
这种方式叫做贴牌加工。
即商家自己不生产,而是委托其他生产企业生产,而品牌是自己的。
委托贴牌的企业负责研发、设计、市场开发。
经销商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最恰当的营销方案,当发现方案或市场出现问题或变化时可以以最快的速度调整方案、制定对策。
利润空间可以自行掌握,免去厂商意见不一等诸多麻烦,在复杂多变的商战中以最快的反应,效率来从容应对。
而厂家可以更充分的利用自己的资源,从而达到提高效益的目的。这种方式可以做到真正的厂商互补、实现双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