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的行政保护问题-如何维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发布日期:2022-11-06 浏览次数:次
商标的行政保护
我国对的立法较晚,《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对的扩展保护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禁止不当将与他人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注册人的权益,商标局可以驳回其注册申请。已经注册的,注册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2.禁止不当使用将与他人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品与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注册人可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3.禁止作为商号使用自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注册人可以请求予以撤销。我国修正后的商标法第十三条中将的保护扩展至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正式以立法形式确立了对的扩张保护。
商标核准注册和专利授权属于行政许可范围吗第五十三条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作为名称登记,可能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如何维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一、《专利法》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商标法》规定,如果发生侵犯注册商用权行为,引起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