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学院

海关判断英文商标侵权-我公司发现有侵犯我们商

发布日期:2022-11-11 浏览次数:


海关判断英文商标侵权-我公司发现有侵犯我们商

商标海关备案分区域范围吗?
你说的应该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海关备案是指要求海关对其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的权利人,将其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有关货物的情况、知识产权合法使用情况和侵权货物进出口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海关总署,以便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中主动对有关知识产权实施保护。根据2003年12月修订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知识产权备案不再是海关对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的前提,未进行知识产权备案的权利人仍然有权向口岸海关申请扣留进出口的侵权货物。但是,事先是否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在实践中有很大的差异。
一般情况下,没有备案,海关有权查封,但是看具体口岸海关的意思,以往经验,如果是,海关能一眼看出是仿冒,这样一般会主动查封,但是如果是比较小的牌子,海关有可能会因为不知道这个牌子是否是注册商标而不进行查处,需要说明的是,即使海关不查封,在你销售过程中,商标的持有人也有权利起诉你侵权。
对于近似商标涉嫌侵权的物品海关就能扣留吗?那如...
2010答复: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年第572号)第十三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足以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2)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3)侵权嫌疑货物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名称;(4)侵权嫌疑货物名称、规格等;(5)侵权嫌疑货物可能进出境的口岸、时间、运输工具等。侵权嫌疑货物涉嫌侵犯备案知识产权的,申请书还应当包括海关备案号。二是上述文件第十四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向海关提供不超过货物等值的担保。
货被海关查了,涉嫌知识产权侵权?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有一条原则是非商业性侵权货物有限豁免原则。你所说的物品在海关行政执法业务中有专门指向的,即“邮递物品,行李物品和其他物品”。《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28条规定:“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物品,超过自用、合理数量,并侵犯本条例第2条规定的知识产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也就是说没有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可以不作为侵权货物处理。
(虽然回答时效性不强,不过看到后面的回答好像都不是很到位,希望对后来的人有帮助)
我公司发现有侵犯我们商标权的商品出口,请问如何...
2010答复: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年第572号)第十三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足以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2)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3)侵权嫌疑货物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名称;(4)侵权嫌疑货物名称、规格等;(5)侵权嫌疑货物可能进出境的口岸、时间、运输工具等。侵权嫌疑货物涉嫌侵犯备案知识产权的,申请书还应当包括海关备案号。二是上述文件第十四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向海关提供不超过货物等值的担保。


海关判断英文商标侵权-我公司发现有侵犯我们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