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1 浏览次数:次
《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商标法作了哪...
和著名商标的区别
一、是认定机构不相同
是由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认定的,而著名商标则是由生工商部门认定。
二、是认定标准不相同
必须达到全国相关公众知悉的程度,而著名商标满足本省或本地相关公众知悉的程度即可。
三、受保护的范围不同
不仅能得到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还能根据认定部门的不同得到商标局及司法部门的保护;而著名商标受保护的范围和程度明显小于。
我国对保护的立法较晚,《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对的扩展保护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禁止不当注册
将与他人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注册人的权益,商标局可以驳回其注册申请。已经注册的,注册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
2.禁止不当使用
将与他人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注册人可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
3.禁止作为商号使用
自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注册人可以请求予以撤销。我国修正后的商标法第十三条中将的保护扩展至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正式以立法形式确立了对的扩张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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