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次
专利优先权的含义?!
专利权人期缴纳年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内补缴,同时支付滞纳金。如果专人超过法定的宽限期仍未缴纳年费,专利权自上个年度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外国申请人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就同一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申请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即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为申请日。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有本法第二十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优先权的期限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计算。
专利费用的缴纳期限以及缴纳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专利优先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创造第一次在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
专利优先权可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
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我国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在我国优先权制度中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专利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