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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复议申请-专利行政复议的法律依据是什

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


专利行政复议申请-专利行政复议的法律依据是什

什么是专利复议,可以申请专利复议的情形
申请行政复议的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复议: (一)专利申请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 (二)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日的确定有争议的; (三)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不服的; (四)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或者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 (五)专利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六)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不服的; (七)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终止不服的; (八)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因耽误有关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予恢复的; (九)专利权人对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十)强制许可请求人对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对下形之一,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一)专利申请人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的; (二)专利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 (三)专利权人和无效宣告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所作决定不服的; (四)专利权人或实施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对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 (五)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作为国际申请的受理单位、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所作决定不服的。 申请专利行政复议的期限有多长?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为行政复议是一种解决行政纠纷的手段,所以必须有严格的期限规定,才能尽快解决行政争议,有利于及时保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则将可能因为超过法定的申请复议期限而被不予受理。
专利行政复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如何申请专利复议
中国局在进行专利的过程中,经常作受理、视为撤回、驳决定。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对专利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或产生争议的,可以就属于专利局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专利局主要受理下面几类复议申请:
(1)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不予受理其专利申请不服的;
(2)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确定的申请日有争议的;
(3)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不予确认其优先权不服的;
(4)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决定将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或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
(5)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耽误了有关期限而造成其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或其专利权被视为放弃;专利权终止后,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要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对专利局不予恢复权利决定不服的;
(6)专利权人对专利局作出的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7)专利代理机构对专利局作出的撤销其机构的处罚不服的;
(8)专利代理人对专利局作出的吊销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处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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