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次
专利公众意见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1、对已经的,不提公众意见。但是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
请求宣告专利无效,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无效的理由请参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无效宣告的费用:发明3000,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500.
2、对于正在审查中尚未授权的专利申请,可以向知识产权局提交公众意见。
公众意见的写法可以参照无效宣告请求书的格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理由可以参照无效宣告的理由)。
公众意见不收费。
注意,a、专利局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不会通知提出公众意见的人。b、如果公众的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后收到的,则不会被审查员考虑。
请问对专利提出公众意见采用那个表格?是无效宣告...
任何人对不符合专规定的发利申请向专利局提出的意见,存入该申请文档中供审查员质审查时考虑。如果公众的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后收到的,就不必考虑。专利局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不必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个人认为作用不大,公众中个人对技术和专利法的了解程度绝大多数情况下不及经过专业培训的审查员,所以提的意见未必到位,仅作为一种参考性意见。
专利的公众意见与专利无效的区别是什么?
发明专利申请一个程序,我们称之为公见,作为专利申请过程中很小的点,很多人接触和实际操作的并不多,这个程序有点类似商标申请中的异议,但时间点上又有很大区别。我国并没有对公众意见的撰写、提交等作出明确规定,笔者将结合实务经验就专利申请过程中如何提公众意见作出分析。
实际上,专利法中并没有明确提出“公众意见”,而是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止,任何人均可以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这一规定实质上限定了公众意见提出的主体为任何人,客体为发明专利,时间为公布之日到授权之日,同时也对公众意见的内容进行了限定。
真正出现“公众意见”是《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8章第4.9节中“对公众意见的处理”进一步规定如下:任何人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向专利局提出的意见,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供审查员在实质审查时考虑。如果公众的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后收到的,就不必考虑。专利局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不必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专利审查指南》对公众意见的处理进行了说明,相较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缩短了时间,在发出授权通知后收到的公众意见不必考虑。另外对审查员处理公众意见的规定也较为宽松,“审查时考虑”和“不必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让很多人对公众意见望而却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