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次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多少
一、实用新型费如下:
在1-3 年年600元;
在4-5 年内每年900元;
在6-8 年内每年1200元;
在9-10 年内每年2000元。
二、减缓标记意思是对确有困难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收费实行部分减缓,所以减缓后的第2年度为180元。
扩展资料
在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缴纳专利登记费外,还应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以后每年的年费应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如果没有按规定时间缴纳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否则丧失专利权。
缴纳滞纳金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超过规定期限1天至1个月(含1个整月),只需要补缴年费,不用补缴滞纳金;
2、超过规定期限1个月至2个月(含2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3、超过规定期限2个月至3个月(含3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4、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至4个月(含4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5、超过规定期限4个月至5个月(含5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6、超过规定期限5个月至6个月(含6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
对确有困难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收费实行部分减缓, 费用减缓项目包括四种: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复审费、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的年费)。
实行减缓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按知识产权局制定的《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一样,申请后每年都需要一定的年费,如果不按规定缴,期满之后专利权就止.而实用新型专利的年费有两个标准:无费用减免手续和有费用减免手续.
第一种、无费减备案手续或费减备案没通过:
第1--第3年:600元/年;
第4--第6年:900元/年;
第7--第8年:1200元/年;
第9--第10年:2000/年.
第二种、费减备案手续合格(85%减缴):
第1--第3年:90元/年;
第4--第6年:135元/年;
第7--第8年:180元/年;
第9--第10年,300/年.
有人可能会问:怎样才能做到第二种,有费用减免手续呢?这个需要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且向知识产权局提交费用减免申请,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费减申请,下面给大家介绍费减申请的条件.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部分专利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