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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扩充专利-什么是缩少专利保护范围?有扩大

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


怎么扩充专利-什么是缩少专利保护范围?有扩大

如何低成本的扩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提交B申请时,要求A申请的优先权
另外,权利要求范围的宽、窄需要恰当,比如,有足够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能够获得专利权;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等等
采取何种措施保护专利权,如何运用专利保护获取并...
这个要看您申请的是什么类型的专利,比如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您详细的描绘出您专利的形状特征,实用新型需要描绘出其具体的用途,这个具体您可以咨询专业的工商代理平台。
什么是缩少专利保护范围?有扩大专利保护范围这回事吗
专利法第29条第2款规定:人自发明专利或用新型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首先,您的A申请一定要是您就此主题提出的专利申请中的最早的申请,即申请;
其次,您要确保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线申请(A申请)清楚地公开或包含了与要求优先权的在后申请(B申请)的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
另外,如果A申请已被授权的话,就不可以把A申请作为要求优先权的基础了,所以,您要赶在A授权前提出B申请,或者可以咨询专利局是否可以暂停对A申请的授权程序;
并且,如果你以A申请为优先权基础提出了B申请,那么,为了防止重复授权,自B申请提出之日起,A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即您将来最多只会获得B申请的专利权。
提醒您注意的是,因为有十二个月的要求,您要在2012年9月30日之前提交您的B申请,因为今年的9月30日是仲秋节假日,您更早申请。
专利申请中,从权利是扩大保护范围还是缩小保护范...
说的实在你申请的是实型,就不用再浪费钱撤回专利新型根本不进行实质审查,你直接在将b材料作为一项新的实用新型专利进行申请就可以了!省钱!省时间!还可以拿两个证书。一举n得啊!
另外,建议如果您是想要保护技术的话,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实在保护力度不大啊。(前提你的技术确实具备发明的三性!)
意见仅供参考。。。
发明专利中的产品配比范围怎么写比较合理?比如A:8...

6月28知识产权局颁布《专利优先审查办(以下简称“《办法》”),于2017年8月1正式实施。《办法》从优先审查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办理手续、处理程序等四个方面对原有的规定进行了修改。

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原有的规定只涉及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不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以及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案件。

新《办法》扩展了优先审查的适用范围,涵盖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以及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案件,形成了系统完整的专利优先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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