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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对新颖性的要求-我国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

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


专利法对新颖性的要求-我国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其认定标准有哪些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情形之一的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
专利法第二条第(一)项所称中国政府承认的国际展览会,是指国际展览会公约规定的在国际展览局注册或者由其认可的国际展览会。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所称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有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所列情形的,申请人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声明,并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有关国际展览会或者学术会议、技术会议的组织单位出具的有关发明创造已经展出或者发表,以及展出或者发表日期的证明文件。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有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所列情形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证明文件。
申请人未依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提出声明和提交证明文件的,或者未依照本条第四款的规定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证明文件的,其申请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专利的条件有哪些,如何判断不丧失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专利申请文件的独立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之间在...
一、依据专利法条款,新颖性,是指发明或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用口语来说,新颖性就是表示要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是公众找不到第二个相同的技术方案的技术方案。
一般来说,若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而从属权利要求是对独立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故从属权利要求在其从属的独立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的前提下也具有新颖性。
反过来时,就不一定了,举例如下:
一个权利要求一般包含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同时包含反映其新颖性的技术特征(专业上成为必要技术特征),如果从属权利要求中对相应的独立权利要求的限定刚好是必要技术特征,那么刚好其对应的独立权利要求就不具有新颖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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