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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宣告是什么-什么是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

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


专利无效宣告是什么-什么是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

什么是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为什么规定专利权无效制度

一、专利权无告制度,顾名就是在专利权人获得专利之后,因为原因,任何人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该专利权无效。简单的说,就是一项使权利无效的制度。

二、专利权无效制度产生的原因:

通过专利审核的专利里面,肯定会存在有本不应该授予而授予了的专利权。而让这些无效专利权人享受不应该享受到的利益,这不仅仅是对公众利益的严重损害,同时也是对会挫伤其他真正有效的专利权人继续发明创造的积极性。需要专利权无效制度进行限制。

三、请求宣告无效的理由一般有:

(1)由于实质上的理由不应授予专利权。例如,专利的主题缺乏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的主题不在授予专利权的范围之内等。

(2)被授予专利权的人无权取得该专利权。例如,专利的主题是取自他人的说明书、附图等,或取自他人使用的方法,而未经本人同意。

扩展资料

关于可以提出无效宣告的人,国际上有两种作法:

(1)只有利害关系人才能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2)任何人均可提出宣告无效的请求。中国采用后者。

依中国专利法的规定,无效宣告的请求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也可以在专利权人提起侵权诉讼中以该专利权无效作为抗辩,请求法院中止诉讼的进行,同时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的请求。在专利无效问题作出终局决定以前,法院应暂停侵权诉讼。

专利复审委员会关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无效决定是终局的,当事人不能起诉。但关于发明专利无效的决定,如请求人或专利权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重新审査。

专利宣告无效后,即产生社会性的效力和追溯的效力,前者指无效的决定不仅对请求人和专利权人生效,而且对一般社会公众产生效力;后者指专利被宣告无效的决定追溯至专利权授予时,即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怎样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请求宣告权无效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五条 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第四十六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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