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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的专利-(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

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


特定的专利-(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
这个和你的额以及招标方式有很大关系,如果是企业采购,不涉及国有资金,那你什么牌子的都可以,但是如果是国有资金项目,即必须招标的项目,这就有讲究了。
根据金额的不同,会采用不同的招标方式,比如低于20万,则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这种方式是可以指定品牌,型号的;如果金额大于20万,小于50万,则采用竞争性谈判,这种方式是需要提供几个品牌进行竞争,同样,公开招标也是需要几个品牌的,如果指定,则违法上述规定。
所以说,对采购标的物的选定方面,及时你想用你想用的系统,如果走招标程序,还是需要按照招标流程来走。
对于这条内容的理解,是在招标过程中避免因为指定品牌而出现高价垄断现象的出现。
发明专利指定许可如何理解?
国有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中国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对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应用的,参照前款规定办理。释义:本条是关于发明专利指定许可专利实施的"指定许可"的规定,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一、可成为"指定许可"客体的专利,只限于发明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由于指定许可是对专利权人的专有权的一种限制,除非确有必要,才可允许采用。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没有必要一定要采取指定许可的办法。因此,本条将指定许可客体仅限于发明专利。
二、可作为指定许可客体的发明专利,原则是只限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作为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财产的最终所有者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享有法人财产权。
三、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发明专利的指定许可,只能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作为专利权人应当享有的自愿许可权利的一种例外。
这种指定许可必须具有明确的合理性,必须考虑作为专利权人的国有单位的自身利益,并且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四、被指定的实施单位的专利实施权不是无偿取得的,实施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什么是发明专利指定许可?
哦,这个就是在说在实施的的时候限定用哪个专利,哪个商标等.
通俗的讲 带有销售捆绑的行为,比如买车,必须买保险,贷款的还是全险呢。
我想请问一下进行专利申请是不是一定要有特定的资...
不需要的,专请是可以个人或公司申请的,只是可能会因为不熟程料,不就麻烦发费的精力金钱比较多而已。这种一般建议去找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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