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次

单位把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列为专利权人
专利法第六条规定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您可以以自己为申请人申请专利,前提是您的发明创造不是利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否则可能会有权属纠纷官司。
职务发明的专利归属权问题
职务发专利申请权归单位所有利授权后,单位获得专。
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职务发明的专利归属权发生争议的,有2个解决途径:1、去法院起诉。2、由当地市级以上知识产权局处理。
如何界定专利权权属纠纷中的“职务发明”
职务发专利申请权归单位所有利授权后,单位获得专。
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