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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需要提交的资料-专利复审有哪些流程,

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


专利复审需要提交的资料-专利复审有哪些流程,

专利复审需要什么材料

转知利服务平台为您解答,应提交的资料:


专利法第一条的规定向专利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

专利申请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提交一式两份。

专利申请复审的撤回和终止

专利申请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前,可以撤回其复审请求。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前撤回其复审请求的,复审程序终止。


专利复审如何提出有什么要求?
第六十一条规专利复审委员应当将经形式合格的对专利局驳请决定不服的复审请求书(包括附具的证明文件和修改后的申请文件)连同原申请案卷一并送交作出驳回申请决定的原申请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该审查部门应当提出由该部门有关室主任审核的“前置审查意见书”。除特殊情况外,前置审查应当在自收到案卷后两个月内完成。法43对专利局撤销或者维持专利权决定不服而请求复审的案件,不转交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由专利复审委员会组成合议组直接进行审理。前置审查意见分为下列三种类型:(1)复审请求证据充分,理由成立,同意撤销原驳回申请的决定;(2) 复审请求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修改文本克服了原申请中存在的缺陷,同意在修改文本的基础上撤销原驳回申请的决定;(3)复审请求人陈述的意见和提交的申请文件修改文本都不足以使原驳回申请的决定被撤销,因而坚持原驳回申请的决定。 对于前置审查意见,原审查部门应当特别注意下列各项:(1)原审查部门应当明确说明其前置审查意见属于上述何种类型。坚持原驳回申请决定的,应当详细地说明理由;所述理由和原驳回申请决定的理由相同的,可以简要说明,不必重复。(2)原审查部门认为复审请求人提交的对被驳回的专利申请的修改不符合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超出了原驳回申请决定所涉及的部分的,应当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说明。(3)原审查部门提出的意见属于上述第(1)项或者第(2)项两种类型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再进行复审,应当据此作出复审决定,通知复审请求人,并且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批程序。(4)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对于原始申请文件未作修改的复审请求不得提出新的驳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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