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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公众意见授权-如何对一篇专利提公众意

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


中国专利公众意见授权-如何对一篇专利提公众意

如何对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提出公众意见
发明申请过程中有一个程序,我之为公众意见,作为专利申请过程中一个的点,很多人接触和实际操作的并不多,这个程序有点类似商标申请中的异议,但时间点上又有很大区别。我国并没有对公众意见的撰写、提交等作出明确规定,笔者将结合实务经验就专利申请过程中如何提公众意见作出分析。
  实际上,专利法中并没有明确提出“公众意见”,而是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止,任何人均可以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这一规定实质上限定了公众意见提出的主体为任何人,客体为发明专利,时间为公布之日到授权之日,同时也对公众意见的内容进行了限定。
  真正出现“公众意见”是《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8章第4.9节中“对公众意见的处理”进一步规定如下:任何人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向专利局提出的意见,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供审查员在实质审查时考虑。如果公众的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后收到的,就不必考虑。专利局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不必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专利审查指南》对公众意见的处理进行了说明,相较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缩短了时间,在发出授权通知后收到的公众意见不必考虑。另外对审查员处理公众意见的规定也较为宽松,“审查时考虑”和“不必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让很多人对公众意见望而却步。
如何对一篇专利提公众意见

审查指南中关于对公见的处理有如下说明:1)任何人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利申请向专利局提出的意见,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供审查员在实质审查时考虑。(2)如果公众的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后收到的,就不必考虑。专利局对公众意处理情况,不必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

专利无效则是指是在专利权授予之后,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并宣告其无效的情形,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备注:专利权无效的原因可能有多种:

1.到期了。

2.没有及时缴纳年费。

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是专利法实施细则所说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4.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或者按照专利法规定不在授予专利权之列。

5.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者实用性。

6.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无权取得专利,或者专利权人的发明创造,是取自他人的发明、附图、模型、设备等,或者取自他人使用的方法,而未经其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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