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次

专利审查指南的使用说明
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当理由未在法律规定的期或专利局指定的内,办理某项审批手续其申请将被视为撤回。这里面有些是申请人基于时间、精力、经济方面的考虑不愿将程序进入下去,故意不去办理手续而造成的;有些是申请人不了解法律和审批程序耽误了手续时间造成的失误;有些则是确有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实际操作中,专利局无法区分这些不同情况,所以对逾期未办理规定手续的,都要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通知书中写明视为撤回的原因。申请人如有正当理由,应当在收到视为撤回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正当理由请求恢复权利。
专利审查指南(2010)
知识局作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委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审批专利申专利局以知识产权的名义作出各项决定。知识产权局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负责复审及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并作出决定。
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依法处理有关专利的申请和请求,知识产权局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二十二条制定《专利审查指南》,《专利审查指南》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化,是专利局和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行政的依据和标准,也是有关当事人在上述各个阶段应当遵守的规章。
本指南是在2006年版的基础上,根据2008年12月2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2010年1月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实际工作需要修订而成,作为知识产权局部门规章公布。
专利审查指南中2017年改了哪些
http://www.sipo.gov.cn/zwgg/jl/201703/t20170302_1308618.html
关于修改利审南〉定(2017)(第74号)
专利审查指南的作品目录
知识局作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委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审批专利申专利局以知识产权的名义作出各项决定。知识产权局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负责复审及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并作出决定。
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依法处理有关专利的申请和请求,知识产权局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二十二条制定《专利审查指南》,《专利审查指南》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化,是专利局和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行政的依据和标准,也是有关当事人在上述各个阶段应当遵守的规章。
本指南是在2006年版的基础上,根据2008年12月2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2010年1月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实际工作需要修订而成,作为知识产权局部门规章公布。
专利审查指南再次修改了哪些部分
审查指南近十年了2001版、2006版、2010每次修改和出版都是随着专利法的修改而修改和出版的,版的是2010版的,要等下次专利法修改才能再出新版了,目前您只能用2010版的,知识产权局和专查员都是遵照2010版的审查和处理专利事务的。所以不用担心,放心用2010版的。浙江知识产权律师为您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