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次
最早公布标有青蒿素的中中国专利的申请日期
青蒿素是中国首先发现的,最早有记录的专利是1985.04.01,屠呦呦等人申请的专利《还原青蒿素的生产工艺》,不过,现在这个专利已经无效了。
青蒿素如果申请专利屠呦呦可以挣多少钱
这是一讹传讹的故事。
屠呦呦后,一时之间,网上关于中国现的青蒿素的专利被外国公司窃取的消息也和庆祝屠呦呦得奖的消息一样充斥于微博和微信。
比如“揭秘:青蒿素产品专利被外国抢注 已故药学家沈家祥曾据理力争”。读完之后你会发现全文都在讲青蒿素国际药品注册的事儿,和什么专利抢注有五毛钱的关系吗?
对于青蒿素的专利被窃取,其实有些人指的是我国科研机构和外国公司关于青蒿素衍生药品的一次合作。例如这一段报道:
“1994年,军事医学科学院与跨国制药巨头瑞士诺华公司签署专利开发许可协议,后者负责复方蒿甲醚在国际上的研究和开发,前者则收取一定的专利使用费。这一协议,帮助复方蒿甲醚在世界多个获得专利,但与此同时,也宣告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弃了复方蒿甲醚国际市场的销售权,诺华坐享其成。”
对文中描述的内容真伪且不论,即便为真,这也是一个公开的专利转让合同、诺华公司也没有使用任何非法手段来窃取军事医学科学院的技术内容。也许当初军事医学科学院的谈判水平不高,在条件上吃了亏,但是这也充其量是一个普通的商业谈判的问题。估计诺华公司做梦也想象不到。有一天它们会被指控窃取了中国国宝吧。
其实,科研机构和跨国公司联合进行研究,将自己研发的技术转让给跨国公司,由跨国公司进生产和销售,大家共同受益本来就是再普通不过的技术转让行为。特别是在医药行业,新药的开发从药效的确定到临床试验到新药申请以至于在全球销售,都需要巨额投资,要冒巨大风险,这是仅凭一家科研机构所无法承受之重。
今后中国面临产业升级,技术出口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衷心希望我国的科研机构善于利于包括外资在内的各种资源,积极地实现科研成果的转化,促进中国科技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最早公布的标题中有青蒿素的中国专利的申请日期是
青蒿素是中国首先发现的,最早有记录的专利是1985.04.01,屠呦呦等人申请的专利《还原青蒿素的生产工艺》,不过,现在这个专利已经无效了。
青蒿素的专利权是被哪个抢先注册的?
青蒿素是中国首先发现的,最早有记录的专利是1985.04.01,屠呦呦等人申请的专利《还原青蒿素的生产工艺》,不过,现在这个专利已经无效了。
中国最早专利最早申请青蒿素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