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专利权企业所得税-关于技术所有权转让收入
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次
向境外购买专利使用权5年,需要为境外企业代缴企业...
答:业所得税法》第三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立机构、场所的,或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第二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项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根据上述规定,境外企业将其技术专利的所有权转让给中国境内,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原则上不缴纳预提企业所得税。但如果上述购买行为是境外企业技术的使用权,则应在中国境内缴纳所得税。
企业没有支付对价所购买的专利权,这是不是属于当...需根据双方协议或是中介机构的评估报告确认入账价值,借记“无形资产-专利权”,贷记“资本公积”或“营业外收入”。无论会计上怎么进行账务处理,均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技术所有权转让收入免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条例》(国令第600号)的规定,特许权使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的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若该个人是在2015年4月1日之前进行专利投资,需要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015年4月1日之后个人以专利进行投资,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缴纳企业所得税,受让专利权支出,允不允许扣除需根据双方协议或是中介机构的评估报告确认入账价值,借记“无形资产-专利权”,贷记“资本公积”或“营业外收入”。无论会计上怎么进行账务处理,均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转让专利权,如何纳税?如何界定500万的标准?给你一个文件!!对照文件执! 税务总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现就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二)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三)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四)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五)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应按以下方法计算: 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即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在资产使用期间按照规定计算的摊销扣除额后的余额。 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关税费,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支出。 三、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 四、企业发生技术转让,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一)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1.技术转让合同(副本);2.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3.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4.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1.技术出口合同(副本);2.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3.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4.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5.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