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次
专利申请对生物材料保藏有什么规定?
申请专利的发明涉及新的生物材料,该生物材料公众不能得到,并且对该生物材料的说明不足以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实施其发明的,除应当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外,申请人还应当办理下列手续:
(1) 在申请日前或者最迟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将该生物材料的样品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保藏单位保藏,并在申请是或者最迟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期满未提交证明的,该样品视为未提交保藏;
(2) 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有关该生物材料特征的资料;
(3) 涉及生物材料样品保藏的专利申请应当在请求书和说明书中写明该生物材料的分类命名(注明拉丁文名称)、保藏该生物材料样品的单位名称、地址、保藏日期和保藏编号;申请时未写明的,应当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补正;期满位补正的,视为未提交保藏。
申请人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对生物材料样品的保藏已作出说明的,视为已经满足上述第(3)项的要求。申请人应当在进入中国阶段声明中指明记载生物材料样品保藏事项的文件以及在该文件中的具体记载位置。
申请人在原始提交的国际申请的说明书中已记载生物材料样品保藏事项,但是没有在进入中国阶段声明中指明的,应当自进入日起4个月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生物材料视为提交保藏。
申请人自进入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生物材料样品保藏证明和存货证明的,视为符合上述第(1)项规定的期限内提交。
专利申请中如何进行生物材料的
申请专利的发明涉及新的生物材料,该生物材料公众不能得到,并且对该生物材料的说明不足以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实施其发明的,除应当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外,申请人还应当办理下列手续:
(1) 在申请日前或者最迟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将该生物材料的样品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保藏单位保藏,并在申请是或者最迟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期满未提交证明的,该样品视为未提交保藏;
(2) 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有关该生物材料特征的资料;
(3) 涉及生物材料样品保藏的专利申请应当在请求书和说明书中写明该生物材料的分类命名(注明拉丁文名称)、保藏该生物材料样品的单位名称、地址、保藏日期和保藏编号;申请时未写明的,应当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补正;期满位补正的,视为未提交保藏。
申请人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对生物材料样品的保藏已作出说明的,视为已经满足上述第(3)项的要求。申请人应当在进入中国阶段声明中指明记载生物材料样品保藏事项的文件以及在该文件中的具体记载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