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次
研发费用的范围包括哪些?
不能,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一、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本通知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 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取得专利后,说明新知识,新工艺已获得,故取得后的投入不再属“获得”,应属运用了。
分三种情况:
1、如果形成了一个专利。那么就作为
这个专利的成本一项,合并其他为形成这项专利的费用一起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2、如果没有形成企业的一个专利,那么可以直接进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3、如果是为企业研发某个科研项目而申请的专利费用可做到研发支出科目结转到管理费用科目
借:研发支出
贷:现金或或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
贷:研发支出
扩展资料:
一般申请专利费用及缴费纳时间:
1、申请费: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3、复审费: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驳回申请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
4、著录事项变更费等: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
5、恢复权利请求费:该项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