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次
三个专利申请可以独权不一样,然后实施例一样吗
看你的权利是否能够完成相同的技术问题,如果可以,但是特征又不一样,就可以,如果一样就不可以;另外要确定你的不是减少了从权的特征就可以实现的减少特征的发明,注意看一下对比文献中说明书所举的案例是否包含。
专利独权1没有新颖性,而独权2,3均具有新颖性,这样...
四、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并简要地表述请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一份权利要求书中应当至少包括一项独立权利要求。
1、权利要求
分为产品权利要求和方法权利要求。产品权利要求包括人类技术生产的物(产品、设备);方法权利要求包括有时间过程要素的活动(方法、用途)。在类型上区分权利要求的目的是为了确定专利权的范围。
2、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必要技术特征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其总和足以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使之区别于背景技术中所述的其他技术方案。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包含了另一项同类型权利要求中的所有技术特征,且对该另一项权利要求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则该权利要求为从属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书中有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的,写在最前面的独立权利要求称为第一独立权利要求,其他独立权利要求称为并列独立权利要求。有时并列独立权利要求也引用在前的独立权利要求(例如,并列独立权利要求写成如下的方式:“一种实施权利要求1的方法的装置,……”;“一种制造权利要求1的产品的方法,……”等)。
3、权利要求书应当满足的要求
以说明书为依据
权利要求书中的每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说明书中公开的内容直接得到或者概括得出的技术方案,并且权利要求的范围不得超出说明书记载的内容。
权利要求通常由公开的一个或者多个实施方式或实施例概括而成。权利要求的概括应当适当,使其保护范围正好适应说明书所公开的内容。例如,对于“一种处理合成树脂成型物来改变其性质的方法”的权利要求,如果说明书中只涉及热塑性树脂的实施例,而且申请人又不能证明该方法也适用于热固性树脂,那么申请人就应当把权利要求限制在热塑性树脂的范围内。
一项开创新技术领域的开拓性发明,比起已知技术领域中的改进性发明,允许有较宽的概括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