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次
无效程序中专利权人可以对专利文件进行以下哪些形...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规定:
46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文件的修改
461修改原则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其原则是:
(1)不得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
(2)与授权的权利要求相比,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3)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4)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
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其专利文件。
462修改方式
在满足上述修改原则的前提下,修改权利要求书的具体方式一般限于权利要求的删除、合并和技术方案的删除。
权利要求的删除是指从权利要求书中去掉某项或者某些项权利要求,例如独立权利要求或者从属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的合并是指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相互无从属关系但在授权公告文本中从属于同一独立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的合并。在此情况下,所合并的从属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组合在一起形成新的权利要求。该新的权利要求应当包含被合并的从属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在独立权利要求未作修改的情况下,不允许对其从属权利要求进行合并式修改。
技术方案的删除是指从同一权利要求中并列的两种以上技术方案中删除一种或者一种以上技术方案。
463修改方式的限制
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之前,专利权人可以删除权利要求或者权利要求中包括的技术方案。
仅在下列三种情形的答复期限内,专利权人可以以合并的方式修改权利要求书:
(1) 针对无效宣告请求书。
(2) 针对请求人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或者补充的证据。
(3) 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引入的请求人未提及的无效宣告理由或者证据。
新颖性为什么还要强调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
新颖性的评价主要从2个方面来进行,1是现有技术,2是抵触申请。
您所述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指的就是抵触申请。简单点理解就是在先申请,在后公布。
比如,假设A和B为同样的发明创造,A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11年2月1日,2011年9月1日公开;B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11年3月1日。则B专利申请的时候,A已经申请了,但是还没有公布。A就构成了B的抵触申请。B就不具备新颖性。
需要注意的是,抵触申请只能用于评价新颖性,不好评价创造性。
【专利撰写练习求助】请问怎样用专利术语描述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