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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申请专利费减-个人需要办理专利费减吗

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


失业人员申请专利费减-个人需要办理专利费减吗

专利费减条件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的范围是:一、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二、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四、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五、复审费。

费减文件是跟专利申请文件一块递交的。
审批通过之后,会有受理通知书和减缓审批通知书一块下来,然后您按照上面的说明缴费就可以了。
专利申请减缓的费用主要涉及:申请费、实审费(发明才有)、首3年年费(自办登算起)等。
专利费用减免是如何的规定的
一般来说有三种情况可以减少专利费:
第一种: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的个人;
第二种: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第三种:专利的持有者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质的科研机构;
专利申请费减有什么要求
一般来说有三种情况可以减少专利费:
第一种: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的个人;
第二种: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第三种:专利的持有者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质的科研机构;
专利费减申请是怎样的一个流程
一、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经审批合格的,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可依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请求减缴相关费用,无需逐件提交证明材料。《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将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二、自2016年8月1日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即可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且自2016年9月1日(含)起,所有专利费减业务均须提前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届时我局将停止以纸件方式办理专利费减业务。需要注意的是,2016年8月31日前办理专利费减业务,仍要按照现行专利费减业务要求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关文件。
三、自2016年9月1日(含)起,专利申请请求书和与中间文件配套使用的《费用减缓请求书》将进行适应性调整;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请求专利费减的,只需在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勾选“□请求费减且已完成费减资格备案”,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
四、专利费减备案系统登录地址:http://CPSERVICE.SIPO.GOV.CN;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使用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名登录;非电子申请注册用户需注册公众用户名登录;专利费减备案系统的“帮助”文档提供操作手册及培训教程的下载。
提示信息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费减备案时须选择预备案的自然年度,每一自然年度的费减备案资格有效期至当年的12月31日,每年的第四个季度起(10月1日起)开放下一年度的费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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