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学院

专利或知识产权入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以专利出

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


专利或知识产权入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以专利出

技术入股和知识产权入股的区别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
专利权是可以用于出资或者增资的。
专利权出资增资,要经过有资质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评估、取得评估报告、根据报告的结论,到工商局办理出资或增资手续。
国内1、2线大城市,知识产权出资的额度最多可以占到注册资本的70%--80%。
现在工商局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所以知识产权评估出资增资的意义正在消失。但是知识产权经过评估后,可以计入“无形资产”,这却是对企业的一个利好。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以专利出资吗
以研发状态中的专利或申请专利出资一定是不可以。2010年底以现金出资、2011年将申请专利转让给新公司---这种方式个人认为可行,新设公司阶段我方可以采取分期认缴出资的方式,首期认缴出资20%,然后两年内(至2012年)缴清全部出资,以减少现金出资的额度,然后在2011年将申请专利以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新公司,由于涉及到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应当考虑。但由于公司在2014或2015才上市,按照3年计算,此时价格是否公允应该不会有重大影响,但需要合理解释。关于税的问题:主要税种还是所得税,如果以很高的价格如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新公司,虽然现金流回,但我方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此时我方亏了,钱转一圈回来少了不少~)。但如果我方为自然人的,则新公司有代扣代缴的义务。此种方案下,税和关联交易是主要问题。
请教:关于知识产权出资的问题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即以专利入股的,应该当专利权转移至公司名下。公司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进行注册登记。进行注册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验资证明中应当附上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非专利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或者市科技主管部门的证明等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专利或知识产权入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以专利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