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次
专利的职务发明有什么奖励
简单来说,职务作品著作权是以归属作者为原则,以归属单位为例外。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是以归属单位为原则,归属个人为例外。
相同点: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和职务发明创造权利归属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
具体如下:
1.著作权归属单位的特殊情形规定在著作权法第十六条里,比如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条件创作的部分职务作品(计算机软件等)等。
2.如果没特殊约定或情况,著作权归作者,但单位有权优先使用、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不得许可第三人以相同方式使用作品。
3.职务发明创造主要规定在专利法第六条里,执行单位的任务或者利用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权利属于单位,发明人有获得奖励和合理报酬的权利。
原创答案by季风流洋
职务发明的专利归属权问题
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1、我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2、《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3) 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3、《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