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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六十三-如何答复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

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


专利法六十三-如何答复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

如何答复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
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了吗?
你的是什么类型的申请,发明还是实用新型?
二十六条三款说的是你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所属技术领域人员无法根据说明书来实现,或者缺少附图,或者摘要说的不清楚。
看看你是哪种情况,根据情况做修改。
专利法第二十六第三款的要求指什么?
您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关于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如何考虑的问题,这主要包括时间和内容两方面内容:(1)时间上,所引证的非专利文件和外国专利文件的公开日应当在本申请的申请日之前,所引证的中国专利文件的公开日不能晚于本申请的公开日;(2)内容上:如果引证内容是实现发明必不可少的部分,则应当将说明书和引证内容相结合作为整体看待,如果引证内容难以与说明书记载的内容相结合以解决技术问题,获得预期效果,则应当认为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说明书公开是否充分和权利要求书是否得到支持应如...
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了吗?
你的是什么类型的申请,发明还是实用新型?
二十六条三款说的是你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所属技术领域人员无法根据说明书来实现,或者缺少附图,或者摘要说的不清楚。
看看你是哪种情况,根据情况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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