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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赔偿数额计算-我朋友的一项专利权被别人

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


专利权赔偿数额计算-我朋友的一项专利权被别人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法。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一、实际损失确定的: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人民法院依照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5条第1款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二、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5条第1款: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扩展资料:

专利侵权的归责原则:

依《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销售或使用者只有符合“不知道”且“来源合法”时,才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仍然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害和消除影响的责任。也就是对善意的销售或使用者来说,停止侵害和消除影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赔偿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这种混合原则的使用范围不能延及制造或进口专利产品的行为。

过错不是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在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时,对停止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而赔偿损失责任则按不同的场合分别适用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对同一专利侵权行为可以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来确定不同的民事责任,应当说与传统理论对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认识更为合理。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知专利侵权虽然主要给予民事制裁,但有时也需要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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