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次
请教关于专利上位下位概念的判断问题?
1、不正确。甲虽然可能是在乙的技术方案上进一步创造的技术,但他是一个新技术,并且这个技术方案的实现并不需要必须先实现乙的技术方案,所以不需要乙的许可。
2、可能存在。如果乙虽然不具备c这个技术特征,但是同样能实现c这个技术特征所带来的效果,或者能实现其他甲技术方案所不能带来的效果,那么他就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可以被授权。
你对上位概念的理解有误,并不是a的概括范围比b大,那么a就一定是b的技术方案。典型的上下位概念的例子就是,金属是铁的上位概念。而且,上下位概念只是针对技术特征来说,不是整个技术方案。在你这个案例中,如果甲的技术特征是abc,乙是abd,且d是c的上位概念,那么在甲先申请的情况下,乙就不可能被授权了,因为不具备新颖性。
不知道我这么说你明白没有?
专利中,在独立权利要求里,可以用上位概念来表达...
上位概念是指专利技术方案中,同一技术特征所涵盖的范围大小,通常,下位技术特征将破坏上位技术特征的新颖性,反之即不然。
举个例子:铜、铁、铝等,相对于“金属”,就是下位技术特征。如果有人申请保护“以金属作为阀芯的球阀”,而现有技术中,公开了以铜作为阀芯的球阀,则不具备新颖性,反之,则具备新颖性。
专利的上位概念和下位概念是什么
上位是指比较概括的说法,下位是指比较具体的说法,其实这都是相对的。
比如你着重在说螺丝的种类,下位的就是长螺丝、短螺丝、方螺丝,这时,你的上位概念就可以总的写成螺丝。但如果你想着重表示螺丝的固定作用,你就可以上位成固定装置或固定构件等
专利撰写中“上位概念”与“功能性限定表述范围”的区...
1、甲先申请乙后申请,乙的所有技术特征都被甲所公开,乙不具备新颖性。但是甲的所有特征没有完全覆盖乙,所以乙没有侵犯甲的专利权,甲乙都可以实施。
2、乙先申请甲后申请,乙的所有特征完全覆盖甲,甲是乙的从属专利,这时,甲的实施需要获得乙的许可。
上面的说法完全正确。
这里不存在上位概念的问题。
第1种情况乙不能被授权,做题目要明白题目所要考核的知识面,不要钻牛角尖。
请问,专利审查里的“上位概括”是什么意思?
"上位概念"也称为“抽象概念”,是一类满足一定特点的众多具体概念的总称(集合),上位概念的内涵窄,而外延广。例如,“驱动装置”就是"上位概念"或“抽象概念”,因为 “驱动装置”可以有多种多样的,如电动机、发动机;并且,发动机可进一步分为汽油发动机和柴油发动机;牵引器也是驱动装置之一,并且,牵引器还可以分为更下位的电磁牵引器、液压牵引器、气压牵引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