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次
一种在牙齿上粘贴装饰钻石的方法 是否能授予专利权
对有关方法的具体技术细节不清楚,所以不能判断。现仅附上有关规定,请您参考。判断的关键在于是不是“介入”或是否“产生创伤”。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专利审查指南第4.3.2.2节“不属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1333363373162于治疗方法的发明”中规定:以下几类方法是不属于治疗方法的例子,不得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 项拒绝授予其专利权。
(5)单纯的美容方法,即不介入人体或不产生创伤的美容方法,包括在皮肤、毛发、指甲、牙齿外部可为人们所视的部位局部实施的、非治疗目的的身体除臭、保护、装饰或者修饰方法。
专利审查指南第3.2.4节 “人体或者动物体的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
外科手术方法包括治疗目的和非治疗目的的手术方法。以治疗为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属于本部分第一章第4.3节中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由于是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使用,因此不具备实用性。例如,为美容而实施的外科手术方法,或者采用外科手术从活牛身体上摘取牛黄的方法,以及为辅助诊断而采用的外科手术方法, 例如实施冠状造影之前采用的外科手术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