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次
分案是什么?如何进行专利分案申请?
所谓专利的分案申请,是指申请人申请的专利包括两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时,申请人在原申请提出之后,收到国zd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专利通知之日之前或者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专利通知之日起两个内月内可以行使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将专利申请分立成两项以上的专利申请。
申请人提出分案申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出分案申请,申请人申请的一项专利必须包括两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
二、提出分案申请必须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下达授予专利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超过容两个月的时间规定,视为放弃分案申请;
三、提出分案申请的专利,不得改变原申请专利的类别。
专利申请如何分案
所谓专利的分案申请,是指申请人申请的专利包括两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时,申请人在原来申请提出之后,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专利通知之日之前或者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专利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可以行使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将专利申请分立成两项以上的专利申请。
申请人提出分案申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出分案申请,申请人申请的一项专利必须包括两自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
二、提出分案申请必须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下达授予专利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超过两个月的时间规定,视为放弃分案申请;
三、提出分案申请的专利,不得改变原申请专利的类别。
同百时,申请人不能提出分案申请的情形包括:
一、原专利申请已经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
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或部分不符合要求,指定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修改、度补充,申请人期满未作答复的。
专利分案是什么意思
一件专利申请百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以在本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分案申请;但是,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一件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和本细则度第三十四条或者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分案的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依照上述规定提回出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