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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质押现状-哪些著作权质押登记机关不予登

发布日期:2022-11-23 浏览次数:


著作权质押现状-哪些著作权质押登记机关不予登

求助,关于软件著作权
有下列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作权质同内容需要补正,人拒绝补正或补正不合格的;
2)出质人不是著作权人的;
3)质押合同涉及的作品不受保护或者保护期已经届满的;
4)著作权归属有争议的;
5)质押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的;
6)申请人拒绝交纳登记费的。
什么叫著作权质权
根据我国法律,著以及与著作权有关权利中的财产权是可以进行的,特别您需要资金融通时,将著作权进行质押就可以获得急需的流动资金了。那么,究竟什么是著作权质押?著作权质押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著作权质押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什么是著作权质押?著作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债权人为质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按照《担保法》,债的担保方式有抵押、质押和留置三种,质押又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是一种可让与的财产权,因此它可以成为权利质押的标的。属于担保方式中的权利质押。著作权质押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担保法》以及《合同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应符合以下规定:(1)著作权出质人必须是合法著作权所有人。著作权为两人以上共有的,出质人为全体著作权人。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向外国人出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2)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合同自《合同登记证》颁发之日起生效。(3)出质人出质后,不得擅自版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已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如果出质人经质权人同意,则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或许可使用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4)质权人不得擅自使用已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其目的只是债权的担保,而非供质权人使用,如果质权人未经同意而使用这些权利,则构成侵权。(5)被担保债权因清偿、抵消等原因消灭后,质权人应协助出质人到登记机关办理合同注销登记。
什么是软件著作权质权登记
著作权质权就是指通过著作权质押形成的权利。著作权质押不仅是著作权人运用著作权的重要方式,也是著作权人进行债务担保和融资的主要手段,对于著作权的商品化、市场化、产业化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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