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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尔尼公约是否彻底消灭了著作权的地域性-专利

发布日期:2022-11-23 浏览次数:


伯尔尼公约是否彻底消灭了著作权的地域性-专利

专利权的地域性
专利的地域性
  专利保护不是无限期的保护,同时也不是不间的保护,地域专利保护最重要的特质之一,在有限地域内的保护即是对专利权的限制也是缩小了专利保范围和难度,能够更有效保护权利人的专利设计。下面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专利保护的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保护权的空间(国别)限制。是指一个或一个地区所授予的专利保护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除此之外的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专利保护权是不被确认与认可的。
  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享有专利保护权,就必须依照其他的相关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但如果是加入了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的,情况另议!否则任何和地区都不承认其他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保护权。
  知识产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特点,即各国主管机关依照其本国法律授予的知识产权,只能在其本国领域内受法律保护。例如中国专利局授予的专利权或中国商标局核准的商标专用权,只能在中国领域内受保护,其它则不给予保护。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使用中国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不侵犯我国专利权,所以,我国公民、法人完成的发明创造要想在外国受保护,必须在外国申请专利;反之亦然。这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原则之一。
  著作权虽然自动产生,但它也受地域限制,我国法律对外国人的作品并不是都给予保护,只是因为我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等国际公约,履行这两个国际公约规定的义务,保护这些公约成员国的国民作品;公约的其它成员国也按照公约规定,对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作品给予保护。还有按照两国的双边协定,相互给予对方国民的作品保护。
知识产权地域性是什么意思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的含:即除签有知识产权国际或知识产权互惠协定外,经一国知识产权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如专利权,在美国申请,只在美国国内发生法律效力。商标权,在日本注册,只在日本国内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要在中国获得保护,必须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申请或注册,或者在中国直接申请或注册。著作权(版权)一般是自动取得,其地域性特征没有专利权和商标权强,如只要加入《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对成员国之间著作权人的作品都要按照本国著作权法进行保护,但如果在没有加入相关国际公约或没有签署双边著作权保护协议的,就无法获得保护,因此著作权一样具有地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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