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23 浏览次数:次
“接触 实质性相似”是版权侵权认定的“神器”吗
您好 前,业界对于“实质性相似”的判断主要3种,即普通观众测试法、抽象测试法和内外部测试法。
普通观众测试法(又叫整体观感法),该概念来源于美国1970年的罗斯贺卡与联合卡片公司纠纷(Roth Greeting Cards VS United Card Co.),其指的是以普通、理性的观众角度对作品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做出判断。该比对方法是指将作品作为一个整体,以一般读者的感受进行判断,更强调普通公众对作品的感受,注重读者的欣赏体验,对思想和表达不做技术上的区分。
抽象测试法(又称三步法标准),确立于1992年的阿尔泰案(Altai案),其分为抽象、过滤和比较3个步骤。首先利用思想、表达二分法进行层层抽象,然后将作品中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对象的部分(思想、公知领域等)过滤掉,将剩余的部分也就是具有独创性的表达部分进行比较,最终确定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
内外部测试法在斯德、马蒂克罗夫特电视与麦当劳公司纠纷(Sid and Marty Krofft Television VS McDonald’s Corp.)中被首先提出,在美国判例中较为常见,内外部测试法更像是抽象测试法与整体观感法的结合。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整体观感法及抽象测试法均有适用。近年来,思想、表达二分法这一著作权法核心理念逐渐深入人心,适用抽象测试法判断实质性标准的现象也更加普遍。目前,我国对实质性相似进行判断的模式主要有4种。
第一种是整体观感法。在整体抄袭或较为明显抄袭的情形下,适用整体观感法的情况更为普遍,这种比对方法更加简便和直接,不需要太多的技巧和技术的分析,从整体上判断作品抄袭的痕迹明显,很容易做出构成实质性相似的结论。
第二种是抽象测试法。在一些作品本身相似度很难判断的情况下,仅靠整体观感法难以做出准确的结论,需要对作品的独创性元素进行划分,并作细致的比对分析。
第三种是抽象测试法与整体观感法(内外部测试法)相结合。在有些案件中,会在应用抽象测试法的基础上,对作品的实质性相似做出比对和说明,同时还会以整体观感法来强化和佐证这种判断。
第四种是抽象测试法。目前,在有些案件的判决中,业界会肯定抽象测试法的科学性,法院对此也会进行详细的说理和论证。值得一提的是,业界在运用抽象测试法的同时,还对整体观感法的适用持谨慎的态度。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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