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学院

何为著作权法的创作-何为著作权侵权的判定方法

发布日期:2022-11-23 浏览次数:


何为著作权法的创作-何为著作权侵权的判定方法

何为著作权侵权的判定方法"接触 实质性相似

侵犯肖像权承担的是责任失一般为赔偿。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扩展资料:

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49.盗用、假冒他人名义,以函、电等方式进行欺骗或者愚弄他人,并使其财产、名誉受到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50.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

151.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而获利的,侵权人除依法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外,其非法所得应当予以收缴。

139.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参考资料:

《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百度百科


何为著作权侵权的判定方法"接触 实质性相似

作权行为的界定识产权审判活至为关键。我国《著作权法》第四条和第四十八条对著作权侵权行为方式作了简单列举,在具体认定方面缺乏详细的规范指导。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实质性相似加接触”的基本规则,并将其作为判定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核心标准。

所谓“实质性相似加接触”,是指只有证明涉嫌侵权作品与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构成实质相似,同时作品权利人又有证据表明被告在此前具备了接触原作品的机会或者已实际接触了原作品,才能判定为著作权侵权。

“实质性相似加接触”规则是指如果被控作品与权利人的作品实质性相似,同时作品权利人又有证据表明被告在此前具备了掌握该作品的条件,那么就应当由被告来证明其所使用的作品的合法来源,否则即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侵犯肖像权





何为著作权法的创作-何为著作权侵权的判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