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23 浏览次数:次
哪些人可以成为著作权诉讼的原告
著作权被许可使用人诉权,
对于知识民纷案诉讼主体这个问人民法院1998年7月20日下发的《关于全国部分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起诉人,可以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独占、排他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依照法律规定已经继承或者正在发生继承的知识产权财产权利的继承人等。”由此可知,原则上,部分被许可使用人也是享有一定独立诉权的。
上海华东政法学院王迁教授,认为:独占专有使用权人可以不通过著作权人而以自己名义单独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权利。但是“许可使用权”在著作权法中只可能归类为著作权非专有使用权,使用权人不能单独起诉,只有在著作权人明确不起诉或者有特别授权情况下,才可以。也就是说可与著作权人共同提起诉讼,而著作权人不提起诉讼,方可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普通使用权人发生侵权行为时,被许可人只能代表著作权人行使禁止权,自己不能独立的进行诉讼的救济。
如能提供给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著作权人即著作权主是指按律规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根据我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主体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成为著作权主体。作者是直接创作了作品的自然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法人或其他组织被视为作者。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著作权诉讼主资格确定有:
《中华人民共和作》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