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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侵犯著作权是否侵犯署名权-什么是署名权?著

发布日期:2022-11-23 浏览次数:


不侵犯著作权是否侵犯署名权-什么是署名权?著

侵犯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首先以按一般的侵权行为来认定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有:停害、恢复名誉、消除、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其次,可以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主要是第五章的相关规定。第46条只规定了民事责任,第47条规定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可以根据情节严重来适用。
什么是署名权?著作权中署名权被侵犯怎么办?
首先以按一般的侵权行为来认定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有:停害、恢复名誉、消除、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其次,可以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主要是第五章的相关规定。第46条只规定了民事责任,第47条规定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可以根据情节严重来适用。
没有得到她人同意发表他人文章
评点解析:
(一)出版社的著作权权利
"发表权"属于著中的人身权之一,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利"。根据"发表权一次用尽"的原则,歌曲《明朗的天》既然"曾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十分风行"。就意味着它是已经发表的作品,早已"公之于众",C出版社出版该歌曲,并非是将作者尚未"公之于众"的作品公开发表,所以并没有侵犯M的发表权。"署名权"也属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作者有权在自己的作品上署真名或署假名(笔名),也可以不署名。本案中的歌曲《明朗的天》是M创作的,且M已经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登记,即已经表明其作者身份。C出版社却因工作粗疏而将之作为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擅自署成"佚名词曲",这显然侵犯了M的署名权。
作者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的只有著作财产权,而人身权是不能继承的,永远属于作者本人,因为这是作者通过创作作品而获得的与其人身不可分割、不直接涉及财产的权利。修改权是指作者"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属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之一。由此可见,作为著作权继受主体的F不可能享有该歌曲的修改权,所谓"侵犯F的修改权"之说便不能成立。退一步讲,即使F有确实的证据说明M生前曾经授权他修改这首歌,那也只能认为是M在行使修改权。
至于是否侵犯F的署名权问题,实际上我们已不难明白:署名权是著作权中的一种人身权利,当然于修改权一样是不能继承的,F不享有这项权利,也就根本谈不上遭到侵犯了。
(二)F的诉讼请求合理
对于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应该承担的责任首先是民事责任;如果该行为同时又损害了公共利益,就应还承担行政责任;如果触犯刑律的,则须承担刑事责任。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列举了各种有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实际上就是对于有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的侵权行为范围作了界定。


不侵犯著作权是否侵犯署名权-什么是署名权?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