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25 浏览次数:次
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有序竞争,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疆范围内开展“电商平台点亮”行动。
“电商平台点亮”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明确了六个“落实”的工作任务。
一是落实“亮照”。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依法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其链接标识。二是落实“亮证”。网络交易经营者依法公示取得的有关行政许可、注册备案、审查批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信息。三是落实“亮规则”。平台应当依法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其链接标识。四是落实“亮标记和提示”。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依法标记和提示与消费者有密切关切的相关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知悉。五是落实“依法注册登记”。梳理出新疆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新疆网络交易经营者相关数据,指导督促其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六是落实“重点平台”点亮。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梳理本辖区重点平台,指导和督促其严格落实“电商平台点亮”各项要求。
“电商平台点亮”行动分为动员部署和平台落实、指导评估和抽查、总结成果三个阶段。要求各地: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二是要强化宣传引导,让“平台应该是明亮的”成为社会共识。三是要加强协作配合。依托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和区域协作。四是要摸清平台底数。掌握新疆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底数,对新核查出的本地电商平台及时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送。五是要压实平台责任。主动与辖区内平台经营者对接,压实平台责任,督促落实主体审核和信息公示等法定义务。六是要做好餐饮平台备案管理。督促本辖区网络餐饮交易经营者按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备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