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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19年工业质量品牌建

发布日期:2022-10-29 浏览次数: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19年工业质量品牌建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19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质量协会、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9〕53号)和我省质量强省工作的相关要求,为促进我省工业质量品牌水平提升,加快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转变、广东速度向广东质量转变、广东产品向广东品牌转变,我厅制定了2019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一、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夯实质量基础

    (一)推动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引导制造业企业严格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考核制度,明确岗位质量职责和考核机制;加大培育质量品牌管理人才力度,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机制。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引导制造业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质量明示自查,在公共平台、自媒体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进行自我声明,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指导、依托质量协会等有关行业组织和相关专业机构,引导制造业企业学习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模式、六西格玛、精益生产、质量可靠性整体解决方案(TSQ)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小组、现场管理、班组管理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实施用户满意工程,推动企业牢固树立“质量诚信,用户满意”的经营理念,提高用户满意和企业质量效益。

    (三)开展“质量标杆”,推动质量评价。指导、依托省质量协会等公共服务机构继续组织开展“质量标杆”交流活动,引导广大制造业企业学习实践质量标杆成功经验,持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支持质量协会等有关行业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开展先进质量管理理论、方法与案例研究,研究制定质量成熟度标准,探索建立质量分级制度的运行机制。研究建立工业质量品牌发展水平评价体系,科学评估区域和行业质量品牌运行情况。

    (四)落实标准检测,推动质量诊断。引导制造业企业加大标准执行力,加强研发和生产检验检测器材配置,提高产品质量可靠性。支持专业机构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可制造性设计等质量工程技术,面向企业开展质量诊断等活动,从标准、检测、计量等方面为企业质量升级提供服务。

    (五)开展质量品牌提升培训活动。面向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开展质量提升、品牌建设等系列培训活动,组织开展首席质量官、首席品牌官、品牌经理、质量工程师、质量可靠性工程师等质量品牌专业人才方面的高水平培训活动,健全质量品牌人才培养机制。

    二、深化工业品牌和区域品牌的培育

    (一)深化工业品牌培育工作。引导制造业企业构建品牌战略,开展品牌培育工作,增强品牌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提升品牌创新力和生命力。支持质量协会等有关行业组织和相关专业机构开展质量品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标准宣贯活动;建立品牌管理成熟度评估模型,组织开展工业品牌宣传和建设经验交流,推动“工业旅游”活动,以“品牌升级、世界共享“为主题开展品牌故事大赛、品牌创新成果发布等活动,营造品牌建设氛围;组织开展质量品牌自我评价、在线教育、专家咨询、经验交流活动等服务。

    (二)推进区域品牌培育工作。按照国家制造强国建设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出台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计划,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工作。选取电子信息、汽车、智能家电、机器人、绿色石化等5个重点产业,高起点培育世界级产业集群。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督促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单位落实区域品牌建设方案。支持各地开展区域品牌建设交流、区域品牌建设水平评估,推广区域品牌建设示范经验。

    三、强化创新,推进工业质量品牌水平提升

    (一)引导制造业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坚持把创新摆在制造业发展的核心位置,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建立健全创新体系,推动实施重大质量改进项目,开展技术改造工作,推广应用制造成熟度模型,以标准检测、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可靠性、稳定性和适用性。

    (二)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支持培育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和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建设项目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择优予以支持。实施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计划,重点在电子、汽车、机械、家电以及民爆等行业领域中推广应用机器人,提高工业制造的质量和效益。

    (三)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力争到2020年创建100家绿色工厂,建设20个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示范项目,开发一批绿色设计产品,打造一批绿色园区及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初步建立具有我省特色的绿色制造体系和绿色制造市场化推进机制。支持企业开展节能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万企”清洁生产审核行动,打造绿色制造环境。

    (四)实施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工程。统筹建设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和行业性、功能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完善“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服务机制,构建包括数据采集、平台服务和应用服务等方向的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聚焦电子信息、家电、汽车、先进装备、新能源、时尚消费品、生物医药、轻工材料等重点产业,支持工业企业“上云用云”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培育建设工业互联网行业应用标杆和产业示范基地,以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促进工业质量品牌的提升。

    (五)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围绕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推广应用先进制造工艺,加强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强链补链“一条龙”行动,支持整机与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同步研制,配套工艺同步升级、产业技术基础同步支撑,促进整机与工业“四基”协同发展,提升全产业链质量供给水平。

    (六)强化生产性服务业对制造业支撑作用。支持培育省级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示范企业,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支持建设服务水平高、带动作用强的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示范平台,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支撑能力。建设省级生产性服务业示范功能区,力争形成与制造强省相适应的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格局。

    四、实施“三品”专项行动计划,促进消费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计划,开展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活动。

    (一)创新生产经营模式,加强中高端消费品供给。在纺织、服装、制鞋、家具、家电、陶瓷等行业推行个性化定制模式,积极推动企业参与国家消费品工业个性化定制和创新示范服务平台创建。支持推广“产业+互联网+金融资本”产业链服务平台模式,发展一批行业供应链集成服务平台,通过支持区域内制造业企业团购原材料、零部件、开展团体融资和人才引进,降低原材料采购和融资成本及人才招用困难。发布第二批广东消费品供给指南,支持和引导行业协会开展新品种认定工作,发展智能、绿色、健康消费品以及老年人、儿童、婴幼儿等特殊人群消费品。探索借助电商、媒体、展会等多种平台力量对认定新品种推广。

    (二)开展试点示范,推进消费品工业智能化发展。在家电、燃气用具、家具、陶瓷等消费品工业行业推广工业自动化智能生产线,探索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分行业组织开展智能制造经验交流活动。积极推动消费品工业企业与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开展智能化改造对接,推动企业开展智能装备应用。支持纺织、家电、日化、燃气用具、家具、造纸等行业龙头企业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配合推进“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计划”。

    (三)整合各方资源,合力推进品牌建设。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继续支持广东品牌峰会、博览会、时装周、国际品牌内衣展、设计大赛等重大品牌活动,力争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渠道、拥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展览展示机构和品牌推广平台。

    五、落实政策支持,推进中小企业质量品牌建设

    (一)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示范基地等与质量品牌专业机构对接,加大面向中小企业的质量品牌服务供给。

    (二)办好中博会“专精特新”专场活动。按照《第十六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总体方案》要求和中博会组委会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第十六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专精特新”专场活动,鼓励中小企业参加中博会、中国品牌日等系列活动。

    (三)开展2019年中小企业人才培训活动。将新升规企业、高成长企业列入中小微企业服务券、中小企业人才培育等公共服务的重点支持对象。围绕转型升级、先进制造、精益生产等专题,开展年度中小企业质量品牌政策宣讲,实施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等方面的企业人才培训。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质量协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区、公共服务组织的工业质量品牌建设相关工作,于12月1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我厅(制造业创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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