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29 浏览次数:次
的政策沿革
始于20世纪60年代美国PILLSBURY公司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zard Analysis Critical Control Point,HACCP)管理体系是最早在中国应用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准则。
除了中国,欧盟各国、日本、泰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许多国家都推广应用了HACCP知识。HACCP已经被多个国家的政府、标准化组织或行业集团采用,或是在相关法规中作为强制性要求,或是在标准中作为自愿性要求予以推荐,或是作为对供方的强制要求。如美国水产品和果蔬汁法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食品卫生通则》,丹麦DS3027标准,荷兰HACCP体系实施的评审准则等。各个国家在结合自己本国法规和标准的基础之上应用HACCP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时候产生了一些分歧和差异化,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难以掌握,妨碍了食品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为了协调和统一这些标准和法规,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将相关的国家标准在国际范围内进行整合,最终形成了统一的国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ISO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
ISO22000:2005是由ISO/TC34农产食品技术委员会制定的一套专用于食品链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标准。标准问世之后陆续有很多国家开始将这一标准纳入本国的国家标准。中国参照此标准等同采用的GB/T22000-20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一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也于2006年3月1日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06年7月1日起实施。并以此标准为基础,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认监委)于2007年1月15日发布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并于2010年对规则进行了修订。此规则发布以后,中国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从是以GB/T22000-2006(等同于ISO22000:2005)为基础结合一些专项技术要求来实施的,也就是业内常说的“ISO22000认证”。而原来大多数企业实施的HACCP认证的官方名称只指“HACCP认证”,而不被称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GB/T 22000-2006标准出台以后,范围从传统的食品加工业也扩充到了初级农产品加工企业,如保鲜蔬菜加工厂、生鲜水产供应企业、包装禽蛋供应企业、杂粮加工企业等也陆续开始了基于此标准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