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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中的抄袭-法律上怎么判定抄袭和雷同?

发布日期:2022-12-04 浏览次数:


著作权法中的抄袭-法律上怎么判定抄袭和雷同?

抄袭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剽窃,指抄袭(别人的思想或言词);采用(创作出的产品)而不说出其来源。如:他的一本学术著作曾被厚颜无耻地剽窃,并以缩写形式发行。但是刑法上没有剽窃罪的,仅仅抄袭、复制行为不入罪,仅受道德和舆论约束。但如果抄袭他人作品以谋取利益的话,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那么剽窃和抄袭是怎样界定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剽窃和抄袭是怎样界定的:

  一、抄袭,指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

  二、剽窃,指抄袭(别人的思想或言词);采用(创作出的产品)而不说出其来源。如:他的一本学术著作曾被厚颜无耻地剽窃,并以缩写形式发行。

  三、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抄袭和剽窃一般来说遵循三个标准:第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第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这里的范围不仅从量上来把握,主要还要从质上来确定;第三,引用是否标明出处。这里所说的引用量,国外有些做了明确的规定,如有的法律规定不得超过1/4,有的则规定不超过1/3,有的规定引用部分不超过评价作品的1/10。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以上就是剽窃和抄袭是怎样界定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法律上怎么判定抄袭和雷同?

判定抄袭有两个标准: 

第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 

第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 

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1、“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2、“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雷同指与他人的一样;也指一些事物不该相同而相同。

拓展资料:

1、目前没有法律对“抄袭”作出明确的定义,在实务中会引用版权局的“权司[1999]第6号”对抄袭行为的答复中的相关内容。

2、该答复中对“抄袭”的解释:一、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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