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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是物权的客体-为什么种类物不能作为物权

发布日期:2022-12-04 浏览次数:


著作权是物权的客体-为什么种类物不能作为物权

一本小说是著作权的客体还是物权的客体
对于小说而言,著作权的客体是指作品的本身,是指一种智力成果,即文字的内涵,你所说的"一本小说"应该是指一本小说书吧,其是著作权的载体,不属于著作权的客体,自然属于物权的客体。
物权的客体
概念:
物 权--指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债 权--是权利主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请求相对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性质、特征:
物权--对世权,具有独占性、排他性,反映物质财富的静态所有关系
债权--对人权,不具有排他性,反映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

法律关系主体:
物权--是特定权利主体和不特定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债权--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客体:
物权--物
债权--物、行为、智力成果

内容:
物权--对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
债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权能
物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债权--请求权和受领权

产生方式
物权--种类及内容均由法律创设
债权--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实现方式
物权--物权所有人自己行使权利
债权--实现权利须凭借债务人履行义务

效力
物权--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权
债权--无追及效力和优先权
为什么种类物不能作为物权客体?
债权没有客体 传统理论认为债权的客体是行为是错误的 债权并不是说没有客体而是没有可以定义的客体 为什么呢? 债权的对象 有债务人 债务人行为 债务人行为对象 行为产生的结果 那定义哪个为客体呢? 法力说是行为 那么行为没有人可能存在么 没有行为指向的物 行为能叫给付么 而且法力实际上就是法律保护利益的一种力量 这种力量的对象 首先是债务人的意识 然后是债务人对一定对象的行为整体 也就是说 债权的客体是一个整体! 而如果这样去定义的话 实际就是债权的内容
为什么刑法没有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呢 因为刑法学者很聪明 他只定义犯罪有客体 因为这个客体是行为的对象 很好定义 也很好理解 而且他把客体定义为一种社会关系 很容易理解也容易区分 而权利的客体 覆盖面太宽了 而且即使定义了也没有任何意义 因为法律关系是社会关系 社会关系中我们都不存在一种客体意识 或者说社会关系就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 不存在什么主体客体 如果有的话 物可以是
而这种对法律关系或者权利的解剖是很荒谬的 就像做数学题如果方法错了 永远都得不到正确的答案 法律关系只能是一种横向的关系 而这个关系的上位概念就是自由 平等 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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