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次

软件著作者享有的权利有?
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是指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具体权利。著作权包括原始权利和派生权利两类。所谓原始权利,是指依照著作权法对作品直接享有的权利,如复制权、发行权等等;所谓派生权利是指从原始权利中派生的对原始权利进行处分的权利,如转让权、许可权、质押权等。关于软件著作权人的前述权利的详细说明,参见本书第三编第二章。
应当注意的是,对于普通的作品,发表权、修改权作为人身权的内容,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但是,对于软件著作权,发表权、修改权可以转让或者继承。
【相关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1)[20011220]
第八条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