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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修订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版权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修订

求助,关于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改
提问者应该是一题二问,所涉及问题应当是2014年6月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更详细地请具体以国务院法制办说明为准。
现在仅就关于网络著作权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说明有,供以参考:
将广播权修改为播放权,适用于非交互式传播作品,以解决实践中网络的定时播放和直播等问题,将信息网络传播权适用于交互式传播作品;
为适应数字网络环境下海量使用作品的需要,为解决特定情况下,著作权人查找无果但仍需使用作品的实际,增加相关规定,允许使用者在向有关机构申请并提存使用费后以数字化形式使用作品。

为明确实践中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民事法律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增加网络服务提供商民事责任的规定。
等等,更详细地请具体以国务院法制办说明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修订
著作权法修订主要涉及到的问题有哪些?著作权法修订主要涉及到的问题八大点 著作权法修订主要涉及到的问题有哪些?网络信息化数字时代,著作权被赋予了丰富多彩的含义。从可看见的实体物件到数字音乐,游戏,小说等数字商品,这些物品的作者都应该享有著作权。由此,著作权法也应该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改变。那么著作权法修订主要涉及到的问题包括哪些?著作权法修订主要涉及到的问题有哪些?著作权法修订主要涉及到的问题一、关于著作权内容本次修改从进一步简化权利内容、廓清权利边界以及减少权利交叉重合的角度出发,对著作权内容进行了下列调整:(1)参考世界多数和地区的立法实践,取消放映权,将其并入表演权;(2)考虑到原草案关于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设定以传播介质而非传播方式为基础,不能完全符合科技发展特别是三网融合的现状和趋势,因此将播放权适用于非交互式传播、信息网络传播权适用于交互式传播,以解决实践中的定时播放、网络直播以及转播等问题;(3)考虑到草案将修改权并入保护作品完整权后又在财产权部分增加了计算机程序的修改权,因此将计算机程序的修改权并入改编权,以免引起混淆和误解;(4)考虑到追续权本质上属于获酬权,因此将追续权单列一条规定(第十二条),同时参考世界其他和地区立法,增加可操作性,将追续权的权利范围限定为通过拍卖方式的转售行为。著作权法修订主要涉及到的问题二、关于视听作品本次修改,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整:(1)基于产业的实际情况,并参考世界主要和地区的立法实践,将视听作品整体著作权归属由原草案中可以约定的规定改回为现行法中直接赋予制片者的规定;(2)明确规定原作作者对视听作品享有署名权;(3)明确规定原作作者、编剧、导演、以及词曲作者等五类作者对视听作品后续利用行为享有二次获酬权。著作权法修订主要涉及到的问题三、关于载体性的美术作品为回应社会呼声、解决实际问题,本次修改在第二十条增加了一款规定,一方面限制原件所有人的事实处分行为,另一方面明确规定其适用情形仅适用于陈列于公共场所的载体性的美术作品,此外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则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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