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次

图片版权侵权的危害
图案里面的某些特色标志或图案,只是单纯调整颜色和色调的,属于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许可,不得使用。更不得歪曲、篡改、剽窃。也不得为了谋取个人名利,在该图片上标署自己的姓名。否则,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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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的危害
中国版权法中,涉及图像版权的法律非常健全,而且盗版取证非常容易。这几年发生的侵权官司中,正版图片的拥有者几乎全部赢得了官司。目前一些企业没有关注到图片版权的问题,在广告和宣传等方面使用盗版图片,造成的影响有:
1、侵权赔偿
一般在销售价格的10倍以上。另外的赔偿标准,也有按盗版图片的创造的利益来赔偿,这种情况下,赔偿金额可能高达数十万元。
2、前期宣传费用的损失
企业用于广告宣传的费用动辄上百万,如果因为盗版图片引起的官司,所有广告投放都得撤出,这样的影响就不仅是图片赔偿的问题。
3、企业声誉
盗版官司对一个企业的诚信品牌将造成重大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